望謨縣“543”全方位監(jiān)督干部防止“帶病選任”
亮點黔西南訊 望謨縣積極探索干部監(jiān)督管理機制,把干部監(jiān)督貫穿于選人用人全過程,以事前要“堵住”、事中要“卡住”、事后要“查處”為準則,防止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切實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和組織工作滿意度。
防止“帶病提拔”,開放式選任“全程”監(jiān)督。
一是實行干部考察工作責任制。干部推薦、考察工作由紀委同志全程監(jiān)督,堅持原則,公道正派,深入細致,如實填寫推薦人選、考察人選得票情況,由考察組成員逐一簽字,并對考察材料負責。二是嚴格執(zhí)行《干部任用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把“有無拉票或委托他人說情”、“有無違反廉潔自律各項規(guī)定”等情況作為考察談話的重點內容。三是嚴格執(zhí)行公示制度。堅持干部考察預告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自覺接受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四是加強干部試用期跟蹤考察,根據發(fā)現的不足及時約談提醒,鼓勵干部立足崗位改進工作方法,進一步提高履職能力。五是加強干部“德績”的考察,除“工作圈”外,延伸到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進行全面考察,把好領導干部入口關。
防止“帶病在崗”,日;芾“立體”監(jiān)督。
一是認真執(zhí)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辦法》,科級干部每年度向組織進行個人事項報告,新提拔干部在考察環(huán)節(jié)中向組織進行個人事項報告。二是建立健全網絡輿情收集、研判、處置機制和引導、反饋、應對機制,重視群眾來信來訪,對反映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問題的要及時調查核實處理、溝通反饋,對反映失實的要及時澄清,對誣告陷害的要追究責任,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jiān)督權。三是嚴格工作紀律和請銷假制度,對病假、事假等明確時間限度及備案程序,規(guī)范日常工作制度,切實改進干部工作作風。四是建立干部監(jiān)督聯(lián)席會議制度,組織、紀委、審計、計生、法院、檢察院、政法委、編委辦等相關單位召開聯(lián)席會,溝通情況,研究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做到全面掌握干部動態(tài)。
防止“帶病政績”,嚴肅地審查“重點”監(jiān)督。
一是進行領導班子研判和班子成員測評,科學設置評議指標,接受民主評議監(jiān)督,側重干部的動態(tài)考察。二是開展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對黨政正職領導干部進行任期審計、離任審計,確保離任者交的清清楚楚、繼任者接的明明白白。三是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由縣委常委主持召開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督導組、組織部、紀委等參與,一把手帶頭把自己擺進去,主動剖析自己、主動分析自己、深刻反省自己,對查擺出來的問題進行限期整改,并把整改落實情況作為領導干部業(yè)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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