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義規(guī)范學校派師生參加校外活動
亮點黔西南訊 5月26日,筆者從興義市教育局獲悉,興義市教育局加強對各中小學校、幼兒園師生外出活動的管理,確保學校外派師生參加有關活動的健康和安全,作出明確規(guī)定。
一是興義市各中小學、幼兒園如需派師生參加各級黨政機關、部門、社會團體及企業(yè)舉行的活動必須報教育輔導站和市教育局逐級審批。
二是學校需派教師到外校進行教學交流、學習觀摩,短期培訓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內由教育輔導站審批,鄉(xiāng)鎮(zhèn)(街道)外須同時報教育輔導站和市教育局審批。
三是報市教育局審批事項應根據(jù)業(yè)務性質報有關股室審批,派學生外出的報教育股,派教師外出學習培訓的報教師培訓中心,派教師外出開展教學交流活動的報教研室。
四是各中小學未經(jīng)批準私自派師生參與外出活動的將追究站(校、園)長的責任。
(吳祥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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