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義一男子欠錢不認賬 法官一語解紛爭
“我沒有向他借錢,借條不是我寫的,手印也不是我按的,隨你……”被告席上的昝某在法庭態(tài)度囂張。
“怎么不是你,借條就在這里……”原告李某拿出借條。
(庭審現(xiàn)場)
原來,2017年12月興義頂效李某向昝某購買砂石并支付預購款5萬元,因昝某經營不善停業(yè),導致砂石未能交付。李某遂向昝某討要預購款,昝某支付1萬元后以暫時沒錢為由,向李某出具了欠款4萬元的借條。李某多次討要未果,一氣之下將昝某告上興義市法院頂效法庭。
(頂效法庭干警)
“有話好好說,法庭是講證據的,如果對借條有爭議可以通過司法鑒定來確認。但是我要告誡你們,如果在法庭上故意進行虛假陳述,一旦查實,法院將依法進行處罰,同時還要承擔司法鑒定的相關費用……”法官耐心安撫雙方當事人情緒并進行釋明。
(員額法官)
聽到這里,被告昝某坐不住了,滿臉通紅支支吾吾的說“我錯了,借條是我簽的,但是我現(xiàn)在沒錢還,請求法官組織調解……”。
法官在了解被告的經濟情況后,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最終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xié)議,昝某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欠款及利息。這是在興義市法院步馬巡回辦案點發(fā)生的一幕……
(法官助理)
據了解,興義市人民法院在未設置中心法庭的鄉(xiāng)鎮(zhèn)和異地扶貧搬遷安置點設立“巡回辦案點”,法官定期到各巡回辦案點進行巡回審判,邀請群眾旁聽庭審,通過“面對面”的形式,對大家提出的司法問題進行現(xiàn)場解答,為人民群眾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務。百姓紛紛稱贊為“社區(qū)法庭”“身邊的法院”。
興義市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興義市法院充分踐行“楓橋經驗”,深入推進訴源治理,構建巡回審理、就地審判、庭前調解、普法教育的多元化巡回辦案工作模式,助力脫貧攻堅,著力解決司法為民“最后一公里”問題。
(頂效人民法庭審判辦公樓)
來源:貴州省興義市人民法院
![](/skin/list_news/images/icon.png)
頻道推薦
共有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