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打工沒拿完工資 狀告老板法官調解幫追回
亮點黔西南訊 7月17日上午,興義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辦公室內上演了感人的一幕:一殘疾當事人手捧一沓百元大鈔,激動地向劉建秀庭長連聲道謝。又一起民事糾紛在劉庭長的巧妙調解下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事情緣于3年前,原告王之興受聘為被告畢某的砂廠工人,原告為被告做工期間,被告畢某共欠原告工資11000元,被告于2010年11月8日親筆寫下欠條給原告。后經(jīng)原告多次催要,被告陸續(xù)支付了一部分欠款給原告,尚欠4000元至今未付。原告在與被告聯(lián)系不上的情況下,一紙訴狀遞到興義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劉庭長接到訴狀后,考慮到原告系一位高度殘疾人士,行動不便,經(jīng)濟困難,急需用錢以及本案訴爭標的不大等特點,若簡單的一立了之,必將給原告帶來一定不便,為此,即決定采用訴前調解方式了結此案。經(jīng)劉庭長多次撥打被告電話,在電話中反復對被告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被告畢某終于欣然同意履行義務,并于2012年7月16日將拖欠原告的4000元工資主動交到立案庭,拜請劉庭長轉交給原告。
本案的圓滿解決,又一次體現(xiàn)了人民法官忠誠為民的宗旨理念和巧妙高超的調解技巧,最大限度的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真正實現(xiàn)了“案結事了,群眾滿意”。(周祥紅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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