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議事規(guī)則,興義一基層干部受處分!
編者按:為提高廣大黨員干部的紀律規(guī)矩意識,“廉潔黔西南”微信公眾號根據近年來全州紀檢監(jiān)察機關查處的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的典型案例,對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條款進行分析點評,即日起推出“以案說紀之六大紀律典型案例評析”系列報道,以饗讀者。
以案說紀之六大紀律
典型案例評析之五
典型案例
2019年2月,興義市馬嶺鎮(zhèn)平寨村居民岑某某到平寨村黨支部補黨員檔案信息(其黨員檔案按期轉正一欄未填寫)時,平寨村黨支部書記張某興在沒有召開黨員大會討論研究的情況下,就決定為岑某某補充完善《入黨志愿書》“支部大會通過預備黨員能否轉為正式黨員的決議”一欄,并委托平寨村村委會副主任幫其蓋了村黨支部的章。之后,張某興補簽了“該同志符合轉正”及黨支部書記的簽名,并將轉正日期落款為“2008年5月31日”。
2019年4月,因違反議事規(guī)則補辦預備黨員轉正手續(xù),連同違反工作紀律, 張某興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組織紀律相關條款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條 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一)拒不執(zhí)行或者擅自改變黨組織作出的重大決定的;
(二)違反議事規(guī)則,個人或者少數人決定重大問題的;
(三)故意規(guī)避集體決策,決定重大事項、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的;
(四)借集體決策名義集體違規(guī)的。
分析點評
民主集中制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是黨內政治生活正常開展的重要制度保障。黨章規(guī)定,“黨是根據自己的綱領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組織起來的統一整體”,并規(guī)定了民主集中制的六項基本原則。
在實際工作中,有的黨組織一把手只講集中不講民主,習慣于逢事先定調,重大問題不經班子成員充分醞釀和討論就拍板;有的甚至對多數人的意見也置之不理;有的拒不執(zhí)行上級黨組織決定,在落實上級黨組織決策搞變通;有的借集體決策名義搞集體違規(guī)事項,都是違反了黨的組織紀律。
上述案例中,當事人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致使民主集中議事程序成為擺設,這是黨的紀律不允許的。作為黨員領導干部,必須切實增強紀法意識,時刻挺紀在前,帶頭落實民主集中制。只有這樣,集體決策才不會變形走樣。(州紀宣)
來源:廉潔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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