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真情調解 為財成仇再婚夫妻友好分手
亮點黔西南訊 日前,黔西南州貞豐縣人民法院速裁庭成功調解一起再婚夫妻離婚糾紛案件,當庭分割共同財產,并當庭兌現(xiàn),做到案結事了。
原告沈某某與被告張某某均屬于再婚,兩人于2003年在他人的介紹下開始同居生活,并于2010年3月3日補辦了結婚登記手續(xù)。雙方當年7月在貞豐縣珉谷鎮(zhèn)灣丘村大窩凼組買了一幅宅基地修建一棟兩層平房,并購置了冰箱、彩電、熱水器等現(xiàn)代化家用電器。夫妻雙方勤苦持家,生活質量逐漸提高。2012年初,由于前段婚姻生育的子女介入,對家庭經濟收支產生爭議,導致夫妻雙方因家庭暴力而分居。原告沈某某于2014年4月29日以雙方感情已破裂為由訴至貞豐法院,要求與被告離婚、分割所有共同財產并追究被告實施家庭暴力的法律責任。
收到案件后,速裁庭承辦法官采用冷處理和親情感化相結合的方式處理本案。在向被告送達訴狀副本時,不按常規(guī)送達確定開庭時間,而是向雙方釋明開庭前雙方均可要求法院主持調解。被告在答辯期內向承辦法官口頭說明了夫妻感情破裂的經過及發(fā)生家庭暴力的原委,提出了處理本案的觀點。原告也坦誠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雙方現(xiàn)主要是財產分割問題分歧較大。
承辦法官在了解到案件真實情況后,于2014年5月23日,邀請雙方子女到場,主持原被告雙方進行調解。雙方在子女的參與、法官的勸說下最終達成了離婚協(xié)議,并當庭分割了共同財產。被告的子女主動幫助被告到銀行取款,當庭向原告支付了房屋折價款15.5萬元。雙方當事人對案件處理結果滿意,真正做到案結事了。
(伍家槐 李文艷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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