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豐:“我的車馬上賣了 不是我的車了” 遮擋號牌男子語出驚人
近日,在黔西南州貞豐縣,一男子為躲避電子抓拍故意遮擋號牌,被交警查處后語出驚人妄想逃避處罰。
10時許,貞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指揮中心值班人員在監(jiān)控巡查中發(fā)現(xiàn)一輛白色面包車在縣城陰灘路口違停,其車輛后車牌用廣告紙遮住,違停于路旁且長時間?课撮_走,值班人員隨即就此情況進行了記錄,并通知街面巡邏隊員前往查看。隨后,外勤交警立即趕往現(xiàn)場進一步核實、調(diào)查。面對民警的詢問,駕駛員黃某語出驚人。
黃某:“我從家里來,我來這里賣車,我做生意嘛,馬上就要走了。
交 警:這里不可以停車你知道嗎?
黃 某:知道,他們說沒得事,停一下沒得事。
交 警:他們說的不算。
黃 某:他們說沒事。
交 警:你就自己擋住機動車號牌了嗎?
黃 某:不是我擋的。
交 警:我們調(diào)取的監(jiān)控看見就是你遮擋的車牌。
黃 某:我的車馬上賣了,不是我的車了。
黃某的想法與做法讓民警哭笑不得,隨即民警對黃某故意遮擋號牌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教育,告知其故意遮擋號牌屬于嚴重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切莫心存僥幸、自作聰明觸犯法規(guī)。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規(guī)定,民警依法對黃某處以罰款100元、駕駛證扣12分的處罰。
公安交管部門提示:請駕駛員守法出行,文明駕駛,規(guī)范停車,切莫心存僥幸,故意遮擋車輛號牌逃避監(jiān)控抓拍,此舉必將受到法律的懲處。
(羅丹梅)
責編:盧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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