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仁法院首次與最高法院實施遠程提審 視頻復核王某死刑案
亮點黔西南訊 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通過興仁縣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對黔西南州中級人民院判處的死刑案犯王某等人進行了遠程視頻提審,被告人王某通過視頻系統(tǒng)回答審判人員的提問。這也是最高法院在興仁縣人民法院首次實施遠程提審。
被告人王某伙同包某等人販賣、運輸毒品一案,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王某死刑,被告人王某上訴后,貴州省高院二審維持原審部分判決,并呈報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死刑復核。
在遠程提審過程中,通過投影機液晶電視屏幕,審判法官對被告人王某“面對面”進行了訊問,審判法官對有關案件事實逐一進行調(diào)查核實,書記員進行同步記錄。整個提審過程實現(xiàn)了畫面與聲音的實時同步傳輸,圖像流暢,音質清晰。歷時1小時30分鐘的提審結束后,書記員馬上將現(xiàn)場訊問筆錄通過傳真及時傳輸?shù)脚d仁縣人民法院院,打印由王某等人當場核對簽字,核對無異議后傳真并郵寄到最高院。遠程視頻提審整個訊問過程由系統(tǒng)自動進行全程錄音錄像,并制作成光盤保存。
近年來興仁縣人民法院大力加強科技法庭建設,建起完善的證據(jù)展示系統(tǒng)、庭審錄音系統(tǒng)、視頻直播系統(tǒng),并可進行庭審圖文同步直播;遠程視頻系統(tǒng)于今年5月建成,設在科技法庭內(nèi)。通過遠程視頻系統(tǒng),避免了上級法院法官長途奔波,實現(xiàn)了審理異地案件足不出戶,有利于節(jié)約司法資源,縮短審判周期,提高辦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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